通用销售条款 一.买方对产品的使用:产品应当用于实验室研究目的,不可用作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体外诊断、食品、药物、医疗器械、人用或兽用治疗、化妆品或其他商业用途)。买方在下订单时,即被视为已明确知晓并不可撤销地确认:其购买产品仅用于非临床、非诊断的实验室研究目的。买方特此承诺并保证,不会将产品用于前述限制用途中的任何一项。若买方违反本承诺,应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 二.准确订货:下订单时,买方应预先仔细审阅产品的技术指标,确认无误;不详之处应立即查询。订单及产品一经发出,即视为买方认可有关产品的技术指标。 三.质量责任:卖方保证所供产品在出厂时符合随货质量检验报告(CoA) 所列明的标准。该CoA为产品质量的最终依据。鉴于产品的特殊性质,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立即检查包装完好性,并在开始使用前,根据自身实验需求和技术规范对产品进行质量验证。买方对产品在其特定实验中的应用及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如买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必须在收到货物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向卖方提出,并提供详实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第三方检测报告等)。逾期未提出,则视为产品数量、质量完全符合约定,买方放弃一切质量异议权利。 除法律明确规定外,卖方不就产品对买方特定实验的适用性、准确性或可获得特定结果作出任何保证。 四.有限保证: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卖方提供的产品均“按现状条件”提供给买方,卖方不作对产品和/或其使用的各种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适合用于特殊用途及不侵权的所有明示或默示保证)或卖方产品会达到任何特定结果或不会被中断或不会有错误的保证。 五.责任限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卖方不对以任何方式由本合同、卖方产品或使用卖方产品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利润或收入损失或其他后果性损失、随附性损失、特殊损失、惩罚性损失或任何其他间接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卖方的最高赔偿限额为买方就所涉及的卖方产品实际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六.如卖方因不可抗拒力原因无法供货,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双方将视情况决定部分不履行、全部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如供货期限届满日为国内外重大节日或国家法定假日,则供货期限顺延;若因缺货导致延期交货或无法供货,卖方将及时告知买方,并不视为卖方违约。不可抗力:因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恐怖事件、战争、政府行为或任何其他卖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延期交货或无法交货的,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备注:除个别产品外,网站报价均已含国内快递费及发票费用。库存情况可能有所变动,请与我们销售人员确认为准。 七.知识产权: 产品及其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商标、标识的知识产权均归卖方或其授权方所有。未经卖方事先书面同意,买方不得为任何目的复制、修改、反向工程或进行商业性利用。 八. 遵守法律: 买方承诺其购买、使用产品将完全遵守所有适用的中国及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安全、化学品管理及出口管制法规。 九. 其他: 1. 本条款构成买卖双方就产品销售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所有口头或书面沟通。 2. 如果本条款任何部分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3. 本条款的解释、效力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 因本条款或产品买卖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